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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少了OO,还剩下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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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几位时常与我分享生活与心情的朋友,Y和K就是其中两位。Y还没有结婚,而K已经结婚,但还没有小孩。我们夫妻决定离婚之前,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她们两人时,K边哭着说:“那小花鹿(我儿子的小名)呢?不想让小花鹿看到爸妈吵架的样子,但小花鹿的想法呢?有问过小花鹿了吗?”

她的话一直萦绕在我心头,让我意识到我们夫妻并没有尽全力经营彼此的关系,这也是促使我说服先生一起做婚姻咨询的契机。虽然他拒绝了我,但也是那个时候,我确定了我的立场是“想离婚的话,随时都可以离,但我们先分开住。”当时先生的态度三天两头就改变,让人摸不着头绪,幸好有他们陪在我身边,帮我出主意应对。

仅仅经过三周的沟通,我们夫妻就决定由我搬离三人共同的家,而公婆为了照顾孩子,随后也搬了进来。当然在这个过程中,经过了好多波折,最后大家才一致同意这个决定。不论何时,我都可以来看孩子,也可以带他出门。我们都不去想离婚的事情,只是分开住而已。各自努力协助对方的生活,彼此也不能结交新的异性。在分开住的期间,两个人重新思考彼此的价值观。这些协议都谈好的当天,先生和我一起喝了啤酒。

Y对于这个情况表示惊讶。在前一天,还闹着要提出离婚诉讼,吵得要死要活,都快打起来的两个人,居然在隔天一起去喝了啤酒。当周的星期六,要带儿子去踢足球的先生,说要请我吃寿司,约了我一起出门。根据约定的时间,我来到新开的寿司店。当天店里的客人中,我和先生的碟子是堆得最高的。听到我们一起吃饭的事情后,Y对着我生气地说:“请你吃寿司后,又把你赶出门?”我说:“其实这也没什么,所谓夫妻的关系就是这样微妙。”

之后,我也跟K分享了寿司事件。跟完全不能理解的Y不同,K表示她懂。Y因此嘀咕着:“这个是未婚和已婚的差异吗?”夫妻的关系是无法预测的。夫妻吵架后,朋友如果因此骂对方先生的话,那就糟糕了。因为通常几天之后,夫妻间极有可能再次恢复恩爱关系。深受家暴的女性常常说的话就是:“除了打我的时候,他其实是一个很好的男人……”最让人无法理解的关系,就是别人的夫妻关系。夫妻关系很难切割的原因是,两人之间有许多的背景、经历以及复杂微妙的感情,也就是说两人的历史是捆绑在一起的。其实当先生提出离婚要求,我也觉得我们势必离婚时,我的内心也始终为先生着想。我决定要赚很多钱给先生。听到我的想法后,朋友对我大声说:“你先养活自己吧!”

因为先生过去赚的所有钱通通用在家里,他帮自己买过的东西,仅仅只有汽车打光剂和防脱发剂而已。不管是薪水,还是出差、加班的补贴费,全都拿出来当家用。他不论何时总是为不能给家人更多而感到遗憾,是个连口袋内的零钱都会全掏出来给我和孩子的人。即使每周工作五天,也没有半毛私房钱。而且他在跟我结婚之后,连续四年每个月缴房贷。这么算来的话,我要还给先生的钱也不少。“你们是在知道彼此状况的前提下才结婚的,那是他的选择。”朋友的话自然也没错,但这是道义上的问题。我们在谈离婚时,虽然两人都拿着匕首,互相插在彼此的心脏上,但依然处处替对方着想。

在我们分居的那段时间,先生跟我这样说:“如果我有一亿,我会把一亿都给你。如果我有两亿,我会把一亿给你。如果我有三亿,我会把两亿给你,这就是我的心。”

正因为我是他的妻子,所以完全可以感觉出他说这些话的真心。(我朋友听到这些话时,马上笑出声来,对我说:“为什么有两亿以上时,就不全给你了?”)我们在谈离婚的时候,我也曾做出不理智的事,但如果先生在这个时候,出了意外,需要有人舍命相救的话,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献出自己的生命。虽然这些都是“如果”的假设而已,但我知道彼此的决定,都是来自内心深处的真心。我们彼此厌恨的同时,依然替对方着想,果然夫妻是让人无法理解的关系。如果连这种感情都没有残留的话,那应该真的就是外人了。

某天晚上,跟Y和K碰面了。Y问起了我们夫妻协议的内容:“如果你们万一出现了异性朋友,怎么办?”,“因此,即使分开住,还是要维持夫妻的关系。”

啊,Y再次露出了无法理解的表情。分开住,但依然维持夫妻关系,这是很难理解的概念吗?K马上说出标准答案:“这也可以是婚姻生活的另一种型态。”说着说着,不知为何,K突然大哭起来。我困惑地问她:“哎呀,你为什么要哭?”我跟她强调,现在这个情况是我希望的,我可以过着我想要的独立生活,所以应该要为我开心才是。凡事以家庭为第一的先生,为了我的独立,已经做了许多退让。我跟她们解释,先生为了维持彼此良好的关系,所做的许多事,其实已经超越了他的底线。Y原本安静的听着,最后也安慰似的说了句:“好,我们努力赚钱。”看来不管我如何主张现在的情况是如我所愿的,在他人眼中,无法带着孩子,而离开家的我,处境很可怜。想到这里,我也就不再辩驳什么了。事后我才知道为了让她们理解,不得不提解释的结婚状态称为LAT。

LAT是 Living Apart Together 的缩写,最直接的意思就是“在一起,但不住在一起”。意思就是伴侣各自住在不同地方,但彼此有什么事情,不论是何时都会相互帮忙。某些学者认为LAT是历史上全新的家庭型态。优点在于维持伴侣亲密感的同时,也保存了个人的自主性。维持彼此不同生活的模式,避免矛盾发生且各自拥有住所,不需要放弃原本的利益等,都是人们成为LAT族的理由。分居是一般家庭不和睦时做的,而卒婚通常发生在老年,但LAT族并非如此,他们没有年龄的区分,也非婚姻家庭不睦,可以说是全新型态的婚姻生活。

卒婚大多是子女已独立,而夫妻步入中老年龄时的做法。但LAT则可能发生在婚姻的任何阶段。只是至今LAT的概念尚未确定,属于刚萌芽的阶段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,LAT并不是不正常或极为特别的,现代的家庭也可能出现这种型态。

在人的一生中,如果去除结婚,就是非婚族;在婚姻状态中,如果去除小孩,就是丁克族;在婚姻状态中,如果去除同居的话,就是LAT族。

不就是为了住一起才结婚的吗?不同住那为什么还要结婚呢?或许会有人提出这样的意见。但这句话就如同我们上一辈的人常说的:“不就是为了生小孩才结婚的,不生小孩,那为什么还要结婚呢?”有没有必要,答案在各人心中。

文章转自新浪看点:鸽子医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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